名称:中国民间疗法
创办日期:1993年   刊期:半月刊
主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主办:中国中医药出版社有限公司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
ISSN 1007-5798
CN 11-3555/R
邮发代号:82-695
电话:010-64405732,64405735
E-mail:zgmjlf@163.com

 


《中国民间疗法》杂志投稿须知

《中国民间疗法》杂志在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现新闻出版署)“首批学术期刊认定”中被评为A类学术期刊。本刊办刊宗旨是“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世界,广泛发掘、整理、研究各民族、各地域的传统医药疗法,丰富发展传统医药,弥补现代医药之短缺,为人人享受卫生保健服务而努力。”办刊特色突出实用性和技术性,主要致力于传播和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疗法。
    主要栏目:百华苑、杏林故事、学术探讨、名医传承、经方沙龙、民族医药、特色疗法(针推外治法、方药应用、疗法并举等)、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基础研究、临床护理、保健调理、医案医话、单方验法、综述、资讯与论坛等。

一、文稿要求

1.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文字应精炼通顺,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2.凡能用文字说明的尽量不用表和图。表应具有自明性和可读性。表的内容不应与正文文字内容重复。表应按正文中出现的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依序编号。只有1个表时标注“表1”。表应有表题,并置于序号之后。表宜采用国际通行的三线表格式,按统计学制表原则设计,力求结构简洁。表的编排一般是内容和测试项目由左至右横读,数据依序竖读。表中统计数字、单位等须核对无误,并核实每幅表在文中是否均有标示。出现缩略语宜在表注中注明中文名称。

3.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字母大小写、正斜体等均应予以注明。文稿中所用数字以阿拉伯数字为主。

4.临床报道应包括临床资料、治疗方法、疗效观察(包括疗效标准和具体治疗结果)和讨论。有典型病例的,要写清患者性别、年龄、初诊日期、主诉、病史、现病症状、检查及化验、诊断、辨证、病机、治法、处方、药名、剂量、用法、疗程、疗效标准、治疗结果等。

5.论著及综述文章一般5000~6000字,临床研究及医话医案类文章不低于5000字。

二、标题及证明

标题应做到简明、确切、醒目,中文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必要时可加副标题。临床报道及科研文章须附单位盖章证明。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凡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者,请予说明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论文刊登后获奖者,请及时将获奖证书复印件寄送本刊。

三、作者

作者是指对论文作出了实质性贡献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作者署名次序原则上以贡献大小决定排序,由论文全体署名作者在投稿前共同商定,投稿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时,应向编辑部说明变更原因并提交由全部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文件须加盖公章。署名作者在2人以上(含2人)及以集体作者署名时,应标注通信(讯)作者,通信(讯)作者应由全体署名作者在投稿前自行确定。按照国际惯例,未标注通信(讯)作者的论文第一作者即为通信(讯)作者。

四、摘要

摘要是提供论文主要内容梗概的短文,应着重反映研究中的创新内容和作者的独到观点,不加评论和说明。研究类论文摘要的内容一般采用冠以“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小标题的结构式摘要。理论探讨、综述、经验交流类论文可采用指示性摘要,简要地介绍论文论题,概括地表述研究的目的和文中主要观点。

五、关键词

应尽量从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的MeSH数据库(http://www.ncbi.nlm.nih.gov/mesh)选用,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所编译的《医学名词与主题词(MeSH)对应表》。中医药词汇可参考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编印的《中国中医药学主题词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的专业术语如确有必要也可作为关键词标注。关键词3~8个。

六、医学名词

医学名词术语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外文新名词尚无统一译名时,可自译并在首次出现时用括号注出原文。中医药学名词术语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中医药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暂未公布者,可使用国家标准GB/T 20348-2006《中医基础理论术语》、GB/T 16751-1997《中医临床诊疗术语》、GB/T 30232-2013《针灸学通用术语》、GB/T 12346-2006《腧穴名称与定位》、GB/T 13734-2008《耳穴名称与部位》。英文翻译可参考《中医基本名词术语中英对照国际标准》。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为准。药物名称一般不用商品名,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药名称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可依次参照新版全国中医药院校统编教材《中药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编著的《中药大辞典》。地方及少数民族药物可遵照其习惯。中药材使用药材的中文名称,临床处方应用饮片名称。特别强调中药药名书写时要注意生用还是炙(制)用,如生甘草、炙甘草;生地黄、熟地黄;半夏务必要写清是清半夏还是法半夏,不要一律写成半夏;贝母务必写清是川贝母还是浙贝母,不要一律写成贝母;乌头写清是川乌还是草乌;南星写清是天南星还是胆南星。因其功用不同,治疗时选择亦不同。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尽量不用商品名。中外医学名词使用全名,用简称时,在首次应用处括号注明。注意已废除或禁用的药物或饮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代替品。一些含禁用药物的中成药注意更改名称。如“麝香虎骨膏”已更名为“麝香壮骨膏”、“犀黄丸”更名为“西黄丸”等。中医临床和基础方面:常用的一些中医术语应注意书写规范,如“口眼斜”不能写作“口眼歪斜”;“癥瘕”不能写作“症瘕”;“藏象学说”不能写作“脏象学说”。日常工作中经常使用的一些习惯用语、缩略语、俗语等也要注意规范化。例如:“人工流产”不要写作“人流”;“风湿性心脏病”不要写作“风心病”。有些通用简称的名词,也可出现在书稿中,但应在初次出现时用全名附简称的方式给予注明。例如:“流行性乙型脑炎(以下简称流脑)”。处方用药的剂量要审查核对,涉及西药时,应注意西药药名、用法、用量以及计量单位必须准确无误。
    七、计量单位
    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100-1993、GB 3101-1993及GB 3102-1993(所有部分)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年出版)。如:公斤→kg、克→g、毫升→mL、升→L、米→m、厘米→cm、毫米→mm、天(日)→d,小时→h,分钟→min,秒→s。中药处方计量单位使用g,古代文献可不必换算以尊重原文。针灸取穴以“同身寸”为单位。血压计量单位使用毫米汞柱(mm Hg)。

八、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应为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期的(近5年为宜)、对本文有重要参考意义且在正式出版物发表过的文献(内部资料及未发表的著作、秘密级以上的材料不宜著录)。文稿中凡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时,务必按引用的先后顺序,以阿拉伯数字按序排列于文末参考文献中。临床报道引用文献宜在10个左右,综述文章以20个左右为宜。
    参考文献格式参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参考文献内容包括:作者(如多名作者请注明前三位),篇名或书名,杂志期刊名,出版年,卷(期):页码。书籍则应注明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
    例如:期刊论文著录格式:[1]李晓东,张庆红,叶谨琳.气候学研究的若干理论问题[J].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9,35(1):101-106.
    专著(图书)著录格式:[1]黄敏学.网络营销[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36-48.
    论文集、会议录著录格式:[1]雷光春.综合湿地管理:综合湿地管理国际研讨会论文集[C].北京:海洋出版社,2012.
    学位论文:[1]许焕芳.大肠俞、关元俞深刺并加电针为主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的临床观察[D].济南:山东中医药大学,2009.
    九、统计学符号
    按国家标准GB/T 3358-2009/ISO 3543《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
    十、缩略语
    文中应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中文全称, 然后在其后括号内注明中文缩略语、英文全称及英文缩略语,三者间用“,”分开(如该缩略语已熟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称)。
    十一、基金项目
    基金项目指论文产出的资助背景,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等。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论文应在文章首页明显位置以“基金项目”字样作为标志,注明基金项目来源,并注明项目编号。基金项目来源应与项目任务书一致,多项基金间应以“;”隔开。例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0271269);“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1BA719A10)。同一基金连续资助而有2个编号时,编号之间用逗号“,”隔开,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0271269,30273027)。

十二、关于伦理审查与受试者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公布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报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时,需说明所采用的试验程序是否经过国家或所在机构设立的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评估与批准,并注明批准文号。本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包括以下活动:①采用现代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中医药学和心理学等方法对人的生理、心理行为、病理现象、疾病病因和发病机制,以及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进行研究的活动;②医学新技术或者医疗新产品在人体上进行试验研究的活动;③采用流行病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法收集、记录、使用、报告或者储存有关人的样本、医疗记录、行为等科学研究资料的活动。如果所在机构没有正式的伦理委员会,作者需说明研究是否符合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与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和世界医学协会最新修订的《赫尔辛基宣言》的相关规定。

临床研究报告应说明受试者保护情况。在没有获得患者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辨认身份的信息,包括患者姓名和其首字母缩写,或住院号,都不应在书面描述、照片或遗传谱系中公开,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研究对象为实验动物时,应说明是否经过相关伦理委员会审查,或者说明是否遵循了国家或机构的有关实验动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十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凡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杜绝任何抄袭行为,凡引文需列出参考文献。稿件切勿一稿两投,目前网上投稿审稿周期约为15天,录用稿件作者欲投他刊者,请先通知本刊。本刊拒绝中介文章。退修稿件请在投稿平台下载,修改后上传提交。依照有关规定,本刊有权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减处理;凡有涉及原意修改处,则会提与作者沟通。

2.投稿必须通过采编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作者牢记账号和密码,请勿重复注册。杂志邮寄地址以第一作者注册信息地址或稿件中所留邮寄地址为准,如有变更,请及时发送汇款凭证及杂志邮寄信息至zgmjlf98@126.com。

3.关于稿件:稿件必须标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有效联系电话等信息,便于后期联系作者修改稿件、邮寄杂志等。

(1)本刊不接受重复发表稿件,并对全部来稿进行查重。投稿时须注明该稿件是否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已在学术会议交流。如已用其他文种发表,应同时提供首次刊登期刊同意发表的书面文件。

(2)所投稿件应为作者基于最新学术研究成果撰写的学术论文。稿件内容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数据准确,论点明确,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所投稿件内容应确保真实,不得存在数据伪造及虚假信息,不得涉及抄袭、剽窃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3)有基金项目的稿件需以附件形式提交基金项目任务书首页扫描件,也可以图片形式附在稿件正文后。

4.稿件录用后酌情收取版面费,请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及时办理,以免延误刊期。稿件录用后,即视为作者已将论文的发行权、复制权、汇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编辑部,编辑部有权将上述权利授予第三方。稿件刊登后,本刊以稿酬折邮杂志2册。

5.如需开具发票者,请在版面费转账1周后查看稿件状态是否已更新为“编修稿件”。若状态已更新,请在投稿网站右侧下载中心下载发票申请模板,认真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zgmjlf98@126.com)。

6.录用通知中稿件刊出时间为预计刊期,编辑部可根据情况予以调整。每位作者每期只能发表一篇文章,包括二作、三作等均不可重复,凡遇作者重复稿件,编辑部将顺延稿件刊期。如有特殊要求务请来电说明,电话:010-64405732。

7.关于已录用稿件撤稿和退修稿件的说明请参照官方网站通知公告。

8.请关注“中国民间疗法杂志”官方微信,点击右下角“期刊在线”即可查询稿件状态。

十五、联系方式

投稿网址:www.zgmjlf.cbpt.cnki.net

微信公众服务号:中国民间疗法(微信号:zzmjlfzz)

邮箱:zgmjlf@163.comzgmjlf98@126.com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31号院8号楼302《中国民间疗法》编辑部。


《中国民间疗法》杂志编辑部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