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诚信规则
一、关于稿件
1.本刊不接受重复发表稿件,并对全部来稿进行查重。投稿时须注明该稿件是否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已在学术会议交流。如已用其他文种发表,应同时提供首次刊登期刊同意发表的书面文件。
2.所投稿件应为作者基于最新学术研究成果撰写的学术论文。稿件内容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数据准确,论点明确,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所投稿件内容应确保真实,不得存在数据伪造及虚假信息,不得涉及抄袭、剽窃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3.有基金项目的稿件需以附件形式提交基金项目任务书首页扫描件,也可以图片形式附在稿件正文后。
二、关于作者
作者是指对论文作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作者署名次序原则上以贡献大小决定排序,由论文全体署名作者在投稿前共同商定,投稿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时,应向编辑部说明变更原因并提交由全部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文件须加盖公章。署名作者在2人以上(含2人)及以集体作者署名时,应标注通信(讯)作者,通信(讯)作者应由全体署名作者在投稿前自行确定。按照国际惯例,未标注通信(讯)作者的论文第一作者即为通信(讯)作者。